1. |
不論在買賣或是租賃,地產代理都必須為該有關物業進行土地查冊以確認該物業之真正業權人是誰。 |
2. |
要留意查冊結果上的日期是否簽署合約當日。 |
3. |
如是樓宇買賣交易,要看清楚查冊結果的類型是否全部(即過去及現在)。因有些地產代理會因一時方便只作現時查冊,如該物業在很久以前已註有維修令或曾在屋內發生凶案,那麼在現時查冊結果内就可能不能查考。 |
4. |
如大廈已頒有維修令,買賣雙方必須就維修費達成共識以完成交易。 |
5. |
在買賣交易中選擇律師時也需特別小心,尤其是買方,如律師不夠專業在查契過程中不夠仔細而導致漏契,這會影響日後將物業出售。另外,不小心選擇律師也有機會導致交易失敗招致損失。細心專業的律師更能協助查出沒有於土地註冊處登記之有關物業大廈維修,例如只是大廈業主立案法團通過之自願性維修等。 |
6. |
為減少裝修方面的支出,大部份買家在選擇樓宇時都希望選擇一些附有裝修的物業,但要小心留意裝修的質量。因許多時有裝修的已交吉物業為炒家貨,那些可能是化妝式裝修並不能長久。一不留神,入住可能不到一年又要裝修了。 |